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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不要这样了!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yujiaqinzheng    时间: 2011-11-3 15:44     标题: 不要这样了!

某城开始了为期三个月的“超限超载治理”活动,咋听起来,颇让人高兴,但是仔细一推敲,发现并不是如此。
首先,治理超限超载应该是长期的行为。超限超载本身就是违规违法的,为什么非要特定一个时间治理呢?难道说,仅仅是在这三个月才治理,三个月之外就可以随意超限超载?拿人民的生命安全开玩笑?
其次,为什么要公布呢?是为了邀功?请赏?这让我觉得有点作秀而且虚伪,因为这样无异于跟那些超限超载的车辆说:喂,收敛点,这段时间风声紧,等过去这段时间你再继续!也让我们做出点成绩!三个月之后,各大报纸就会报道,经过三个月的整顿,我市没有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,治超战役获得了空前的成功!
这就是现在的执法队伍,这就是中国政府对民众的贡献!
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隐蔽拍摄违法事件,大家深恶痛绝。可是我认为,既然你违法了,拍你有什么不对吗?例如在限速公路上,只有在摄像头下才减速,其他路段都超速,给行人和自身安全都带来了隐患,难道不该打击?难道不该拍摄?现在倒想起什么人权、隐私了!你开那么快,危害了别人,你怎么不内疚!这也是为你好!省得超速造成交通事故,自己丢了小命!类似的拍摄还可以是非法停车等,谁让你先违法了,拍你活该!罚你没商量!
中国的法律太轻了!类似食品安全的案件,仅仅是罚款或者轻微教育就行了,那点罚款不够他们一个月甚至一个星期的利润!中国的违法成本太低了!而且经过办案人员的大事化小小事化无,基本就没什么成本了,中国民众太可怜了!
乱世必须用重典!现在的中国表面看起来繁荣昌盛,实际上乱得不能再乱了,该用重刑了!为了明天我们少吃问题食品,少受安全威胁,多活几年,希望对那些违法的人尤其是参与的执法者施以最严厉的刑罚!

作者: 124098032    时间: 2011-11-3 16:53

违法就该承担责任!对那些违法的人,尤其是危害其他人的人,要严惩@!
作者: zgqd    时间: 2011-11-3 17:05

我觉得,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,至少判20年,罚款罚的倾家荡产,永世不得翻身!看他还敢不敢!
作者: qxl78521    时间: 2011-12-18 03:01

现在什么也治不了 跟本就不是人权社会 地沟油时间管了又怎么样 还是不能治根治本 查出来的有 还有多少查不出来的 还有多少不敢查的 这个世道不公平!
作者: jxjb2005    时间: 2011-12-19 11:08

这种事情只有在中国才成为问题,悲剧啊悲剧。
作者: 601945973    时间: 2011-12-19 11:25

中国做什么总是一阵风,归根结底还是没有制度的良性约束,人治的恶果呀
作者: benzml350    时间: 2011-12-19 11:30

不这样做怎么能体现中国特色呢,官字底下两张口,天朝政府想怎么样老百姓管得着吗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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